华西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紧急事件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9-04-15 09:10

华西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紧急事件处置预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心实验室安全预防和控制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管理制度和安防体系建设,营造一个安全的教学科研实验环境,减少实验过程中发生灾难的风险,培养有道德、懂安全、讲环保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切实有效的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构建预防为主的长期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保证不出事故为目标,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中心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快速反应的原则开展中心实验室紧急事件处置。

 

二、   组织领导体系

健全完善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实验室安防工作小组、实验室紧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见附件)。

 

          三、实验室紧急事件处置措施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标志明显,安全门不准钉死、反锁。

(二)实验室的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资及贵重物资器材、大精仪器设备等均指定专人保管,定点定位地存放和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使用记录,在易燃物品和药品集中的地方以及用电量大的设备旁边应放置灭火器材。

(三)做好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按实验用房分别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每间实验室要指定专人管理,并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未经实验室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实验时要服从指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

(五)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遵循安全、整洁、科学、规范、文明、有序的原则。管理人员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沉着冷静,根据起火物品的特性,采用适当的方法,积极组织施救,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组织学生疏散,在学生疏散完毕之前,实验教师和实验人员不得离场,同时如实上报有关部门。

(六)危险物品、药、液或过期药品,不准随便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统一处理。若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发生污染,应立即封闭现场,进行污染处理,马上报学校保卫处。各类实验室的应急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化学强腐蚀灼、烧伤事故:

碱烧伤——大量清水冲洗后,再用1—2%硼酸溶液洗涤,然后再用水冲洗,涂擦烫伤油膏,送医院救治;

酸烧伤——大量清水冲洗后,再用3—5%碳酸氢钠溶液洗涤,然后再用水冲洗,涂擦烫伤油膏,送医院救治;

溴烧伤——灼伤特别严重,用大量清水冲洗后,用酒精擦洗至无溴液,然后涂擦鱼肝油软膏,送医院救治;

眼部烧伤——一旦腐蚀性药品或灼热溶剂及药物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局部,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应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待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通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保护好现场。

化学危险气体泄漏及爆炸事故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切断事故现场电源,关闭阀门,并转移危险物品,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根据事故情况采取适当扑救措施。

病原性微生物源污染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隔离、封锁保护事故现场,或进行消毒,严防交叉传染。并立即通知防疫站和上级卫生、环保主管部门进行专门处置,对受污染侵害人员立即送医疗救护部门急救治疗。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追究事故发生原因。

被盗、失窃等事故: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遭遇抢匪或歹徒等事故首先保证实验室人员人身安全,机智应对,争取外援和保卫部门的到来。

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七)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生实验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或采用合理方式紧急护送伤员到最近医院救治,并马上报告学校保卫处及学院。

 

     四、   加强实验室紧急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

此项工作由主管学院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中心各实验室必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头,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在此项工作中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服从组织、服从全局;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或临危退缩的党员干部,一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保障措施

由中心提供该项工作的所需经费,并向学校争取相应的工作经费,由领导小组严格审批,专款专用。

          

                        六、   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实验室和个人,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大学

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华西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0184

 


©华西医学基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地址:中国-四川-成都人民南路3段17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501246传真:(028)85501246

网站管理